漫 漫 人 生 路 一
巴中61年屆 温 福 和
(續上)
我第二次当选县法院院长的那一天晚上睡觉时,不知为何感慨万分,老是浮想联翩,往事像电影一样一幕一幕地在脑海里映现着……。
六零年七月二十三日,我们一批学生满腔激情乘《美上美》轮,离开生于斯长于斯的第二故乡,奔向北方祖籍地—中国,来到了广州华侨补校.在等待分配的时候,主分配地贵阳来的同志播放了介绍贵阳的风光影片,记得当时有同学问:贵州人是否长尾巴?在场有不小少同学哈哈大笑起来。笑归笑,不过大家对贵州的确知之甚少.当时除主分地贵阳,还可去南宁,昆明市,有亲友的可去投靠,我的大哥在北京读书,本可到那里,但我跟弟弟讲:算了,还是服从分配吧.就这样我们来到了贵阳。
由于回国前我不了解国内的情形,到了广州后,我才知道中国正处于粮食困难时期,但到贵阳后,因学校未开学,先住在省政府第二招待所,天天顿顿有各种肉食品吃,菜肴丰富.大家吃得很好.
到了学校又受到半年的照顾后,开始过上与国内同学一样待遇的生活,很多同学过不惯,有的情绪不安定,而国外亲友也知道了,家境好的就纷纷通过香港邮寄罐头猪油,肉,糖等各种食品过来。随着事间的退移,慢慢地大家也就适应了这种艰苦的生活.我在贵阳六中读书时重读高二,由于思想单纯,听领导的话,成了"otak merah"的学生,一直到大学毕生分配时,仍然守规矩服从分配来到了gd县。
在gd县我还是那样按规矩办事,从不会机动灵活处理人与事的关系,以致有人说我老实,也有人说我清高自大,褒贬不一.在法院就是这种性格,引起一些领导的误解与不满。
有一次,时任法院院长的儿子犯流氓罪由检察院起诉到法院来,别人避之不及不愿意接案,庭长把案子交给我,我却坦然接下来,而且不管一位副院长的提示,依法处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这样一来我同时得罪了两位院长,以致一直到后来因缘巧合才被提为副院长,时年已五十二岁了。
俗话说:五十知天命.但正如很多侨生一样我们都缺乏政治头脑,政治嗅觉不敏感,一遇到政治上的东西阿,有时会像小孩子一样茫然不知所措。所以在我任期的五年中肯定上上下下得罪了不少人.细想一下,果然被我想起几件事。
第一件事好像发生在九五至九六年期间,经济审判庭受理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一名私营企业主诉告本地卷烟厂的五七工厂拖欠货款,要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还返所欠货款,并要求诉前保全,依法提供了担保。
经审查,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便依法查封了该厂的银行帐号,冻结了其存款。那知案件尚未审结,州委常委州政法委兼州纪委书记罗某来到县政法委,把我叫到那里,问都不问一下案情,就指责我查封五七厂的做法错了,命令我马上撤销查封该厂的银行帐号,解冻其银行存款。如我不按其命令办的话,要全州通报我的“错误”。
当时我既气愤又莫名其妙,这么一个小案件乍会驚动州领导呢?他怎能粗暴地干予法院独立办案呢!我顶住不予理睬。不久,烟厂主动为其五七厂担保,我们便解冻了该厂的银行存款。该罗书记也未通报我。事后我才搞明白,原来五七厂负责人的姐夫系罗的顶头上司!因为得罪了罗,在当年评我县法院为全省优秀法院时,被罗一人否决了。
第二件事是民事审判庭受理一起离婚案,在审理该案时,县人大一位副主任受该案当事人一方请托找命民事审判庭庭长为其说情,被我知道后,我指出应依法办案,不能徇情枉法。结果案件依法判决后,我就得罪了那一方当事人的哥哥—县经贸局局长李某与那位人大副主任,他们后来在人代会上多次向我发难!
第三件事是为一起刑事案件处理,因该被告人的主管部们领导不满处理结果,把我告到中级人民法院了,说我包庇被告人。中级人民法院来人调阅了该案所有卷宗及审委会的讨论记录,知道是根据中院主管庭的意见改轻的,不是县法院徇私舞弊枉法裁判。
事情很清楚,但为何人家要告我呢?此事我至今弄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那一晚我直到凌晨才迷迷糊糊睡着了。第二天醒来后,头昏沉,很不舒服。因为新大楼未进行内部装修,又缺资金,只好摆在那里暂时无法使用,还在老办公楼里上班。我每天上班都步行去,来回要花四`五十分钟。这一天我上班迟到了,干警们见了很奇怪,破了常规,可以说是破天荒第一回。
当上院长非我本意,在上一届任期内遇到的种种事情令我灰心,想到自己年已近五十七岁了,感到思想方法跟不上时代潮流,适应不了当前的社会风气,弄不好会栽跟头犯错误,那才花不来,于是向分管县领导表达了自己的心意,但州委没同意,仍要我连任,不得于,只好担继续当起院长的责任来。
正当自己胡思乱想的时候,一位朋 友来访。说来意外,我和他还是在一次无奈的酒席上认识的,后来却成了莫逆之交无话不谈的朋友了。我同情他,也理解他现在无奈的心情。他原来在州歌舞团工 作,爱人是一名歌舞演员,长得一付漂亮脸蛋和身材,傍上州委主要领导,被安排到外县挂职,他被弄到gd县一个乡当副乡长后,他爱人提为州某局当副局长,而他却一直留在我县工作,而且两人因此离了婚,他一人孤独地生活在乡下。
我一直担心的事终究发生了,而且来势汹汹,大有不把我治罪决不罢休之意!
事情得从我担任副院长时说起。那时,党组会议决定我分管刑事审判庭与办公室工作,在接手办公室工作时,原分管副院长移交给我一个存折,说是院里收到的所有予算外收入单独存在这个存单里,留作其它用途开支。我翻开存单一看,上面原有百余元,这位副院长报去百余元的就餐费后,只剩几毛钱了!
当初,L在行政庭任庭长,与该副院长关系密切,据传,他们从某银行得来赞助费后私分了大部分,只拿一小部份交公,留作“小金庫”。是耶,非耶,反正也没人去查。后来因多种原因,原来的老领导折散他们两人,借故将L调离法院了,而我偏偏把他由外单位又调回来了,最后组织上为了支持我工作,又把他调出去,L为此大为恼怒,加之原本就对我十分不满,他为人又狭隘,报复性大,一直在伺机报复。
这次借换届被调离后,利用其姐担任县审计局局长的职权,以审计局的名义把县法院列为今年财务审计的对象。
本来审计局每年对县属一些部门的财务进行审计系正常工作,也符合上面的精神,所以开始时我也不以为然,安排财务上的同志给他们提供便利,协助搞好审计工作。
这时,州法院通知招开全州院长会议。我到州法院后,发觉各县市来的院长除邻县来的是老院长外,其他均为新当选的院长。我悄悄问州院政工处的负责人,K县原院长为何落选了?他告诉我那位院长因经济问题被调到政协当副主席去了。
接着他问我:你们县审计局来人调阅九七与九六年两年诉讼费收据存根,为什么事啊?我告诉他是例行公事。他好似放下心吁了一口气。会议开得短,半天就结束,主要是州院院长给大家鼓鼓劲,敲敲警钟并提出下步的工作要求。会议一结束,我马上赶回去。
我感到县审计局的做法有点不寻常,因为他们的通知上明白讲的是只审计九七年的怅目,难道我院财务上真的有问题?莫非……。我摇摇头,不知所以。
回到院里后,会计员悄悄告诉我,审计局查怅的人讲,出纳员不是贪污就是挪用现金数万元!这信息把我吓一跳!看来我失职了,下面的人贪了污我都不知道!但后来又查出二万多元现金光有收入单据却无现金收入长帐,显然被已退休的老会计挪用了。
但事情不是这样认定,倒变成了是我指示出纳员将那两笔现金转入“小金库”,他们还宣布要扩大审计范围。当时我恼怒万 分,向他们说,你们应该一直查下去,查到法院复院后的帐,因为那时是L当法院的会计兼出纳。有人告诉我,出纳员私拿公章盖了一个证明,内容是说那两笔钱是按我的意见转入“小金库”的,我这才幌然大悟,为何他们敢于这样说我!
原来出纳员趁我到中级人民法院开会时假传“圣旨”说我同意盖上章的,气得我骂了秘书一通。事情应该说很清楚的,那一笔六万多元是出纳员贪污的,而另一笔二万余元则是老会计挪用的。为什么会变成我的事呢,原来那个出纳员是L的亲戚,他们来审计的目的是要整我,所以把别人的问题变成了我大量挪出诉讼费转入“小金库”的违反财经纪律的重大问题!其依据呢,仅仅就是有问题的两个财会人员的所谓证词而已。
这样天大的笑话竟然出现在法制的国家里!我决定提出复议要求。为了慎重从事,我先向分管的县委副书记汇报。那位副书记安慰我说:他们在县委常委会上做过汇报我都不相信。
他接着说算了,不要去复议了,本来是小事情,闹起来上面以为调到什么大鱼害的我县劳民伤财,查下来其实不过是一件小事吧了。为何这样说呢?因为我是副县职,上面规定凡县团职人员的案件属大要案件。后来我一了解,原来出纳员与L共同亲戚是gd县的私营企业大款,找了这位副书记求情,请他做我的工作,不使我把事情闹大了,其结果会使那出纳触犯刑律。
而审计局那位局长也偃旗息鼓,低调地做了处理意见,事情不了了之。我的确有失察之责,并且在我任内是社有“小金库”的,应负领导责任,加之我也有私心,想到我的子女还在本县工作,不要逞一时痛快,得罪了人后害自己子女背罪!因此,我也就不再多说什么样了。
不了一波才平一波又起。
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质询,要我院就受理县工商银行要求依法收回农村棉布赊销贷款的本利一案作出答复.早在前二年我院就受理了县工商银行要求收回农村棉布赊销贷款的诉讼请求,他们附上了中央,省州有关部门的文件,文件中都明确了贷款与利息必须收回,当时全省各县法院都在进行此项工作,有的县还开展的轰轰烈烈,成效显著还因此受到了表扬。说来我县法院开展此项工作还慢了一步呢!
当然,棉布赊销发生年代早,是五十年代的事,也许那时没有讲清楚,有的人以为是政府无偿供给,现在突然间说是作为贷款发放的,心里想不通不原还贷款,还提出了意见,由此带来了县人大常委会的质询。
我亲自提笔,依照有关政策规定说明依法收贷的依据,并特别讲明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只受象征性的诉讼费,利息方面经与银行商定,少收或不收,依理依据的写了三篇纸的答复交到县人大常委会。事后,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从社会安定的要求出发,请我院停止依法收贷工作,经银行同意,我院就放下了这个案件暂时不办。
在县人大对我们依法收贷提出质询的同时,上文提到的县经贸局局长李某在人大会议上趁机兴风作浪,告我在一次受理一家企业催收货款案件时额外多收7%的费用。这显然是弥天大谎!
这案件是以前办理的案件,当时还是那位李某出面通过县长把我请到县长办公室,当着县长的面提出要求,因该厂有困难,需要法院支持先预以受理案件,诉讼费以后再说。县长征求我的意见,我考虑到该厂的具体情况,提出:案件可以先受理,诉讼费问题可以从追回的货款中按7%提起费用作诉讼费,追不回的就免费服务,以减轻工厂的负担。
这本来是法院为民服务的具体做法,殊不知李某竟颠倒是非,反污我院不对,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大大小小这类事情有时是会发生的,我也习以为常了,我的性格也随着时间的消失慢慢变了,有时也不再那末坚持原则,能马虎过去就马虎处理了。我坚持一个原则,只要发现有的干警可能会出问题,就马上将他调离,以免他继续下去犯错误,到时不处理不好,处理了又得罪人,而且很可能得罪一大批人!但是,有时候事情的发展并不如我所想象的那样。
记得就在处理完上面说的两件事不久,有人反映执行庭副庭长乱收费不交公的现象,经查,确有其事,但证据不好获取,无法处理。于是在党组其它成员多次提议下,我想何妨先将他不免职调离该庭到城关法庭工作一段时间,再按程序办理任免手续。
我没想到的是他以为我整他,因为他原来与L打得火热,曽经跟着L一 起闹,想搞臭我,因而认为我借机整他,便四处告状,他的姐姐与姐夫也同时发难,他姐夫又是有职权的人物,而恰好我们的做法上又违反“地方各级人大组织法” 的规定,加上那位副主任的推波助澜,我被迫在县人大常委会上作检查,收回我院发的内部文件,该人仍留在执行庭工作。
后来,他受一位诉讼委托人的邀请到歌厅玩时嫖娼,被公安机关现场捉获,罚了款。此事通到法院,法院正拟对其处理时,他见机不妙,立刻提出退职申请,法院也就顺水推舟同意并上报县委组织部批准, 得了一笔退职费。这样他就自谋生路去了。这是后话,是发生在我退休以后的事了。
发生了这些七七八八的事情以后,我心灰意冷,同时也感到不知所 措,看来自己为人处事的方法已落伍了,无法适应改革开放后出现的新型人际关系与社会潮流了。你看,人家当官轻松自在,工作有副手搞,吃喝玩乐跑前头,为人八面玲珑,谁也不得罪。
而我呢?样样事情亲力亲为,生怕工作搞不好对不起人民代表对自己的信任,也会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团结。目前,自己的身体健康也出现问 题,感到心力交悴,便想趁此机会休养一下,向县委领导请了病假,在家休息,同时好好总结一下上任以来的所作所为,以便决定自己的下一步人生道路应该如何走下去。
在家休息期间,我想起了很多的往事,特别是回想起来到gd县后的事。由于文革时期侨生都受到过冲击,遭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七二年初,我弟弟申请单程赴港被批准走了,留下我一人在gd县。 我没想到要赴港定居,我不相信侨生次人一等,我坚信党的侨务政策:生活上适当照顾,政治上一视同仁,应当得到兑现。
所以尽管处在文革时期,我大胆地向单位的党支部书记提交了入党申请。我们这位党支部书记是一位好领导,有头脑有眼光,有胆识,在那种年代不但对我的如党申请没有讥笑,反而对我大大表扬一翻,鼓励我好好干,争取早日入党。
就在我申请入党的第二年三月二十七日,我单位的党支部招开全体党员大会讨论通过了我的入党申请,上报到商业局党总支部后,通不过搁了下。因为:有“海外关系“无法弄清海外亲友的政治面貌,所以不能发展。
我不服气也想不通,我们抱国热情回国读书后,要参加祖国的建设,为何反而揹上”海外关系“的包袱,一辈子抬不起头吗!后来在我参加农村工作队时,又一次讨论了我的入党申请,讨论结果还是因为”海外关系“问题通不过。
直到七六年”四人帮“倒台以后,我的入 党申请终于被批准了,那年的 十二月十六日 我终于成为一名预备党员,次年转为正式党员。
现在细想起来,当初我的入党动机还是不纯的。
Gd县随着改革开放带动了经济的发展,县城也热闹起来,餐厅歌厅多起来,污秽的事物也出现了,不少女孩在歌厅里当三陪小姐,卖淫行为悄然出现,已经被消灭的性病也开始传佈开来!奈何!
州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要提拔的干部必须下放挂职锻炼后,才能提 拔。我县成了挂职干部的乐园,据统计,我县从九二年起,先后有六名县长书记被提拔担任副厅级领导。这在全州各县来说是少有的。干部交流锻炼本来是好事,但搞个三五年,又提走了,当时搞得轰轰烈烈,说到地老百姓没有得到真切的实惠,到头来还是害了当地的老百姓!
gd县本来在全州经济地位数一数二,现在被掏空了,成了全州最穷的县,公务员工资最少的地方!唉……。
很多往事在脑海里盘旋,但实在不敢再想下去了!思前思后,我感到 有点茫然,不知何去何从。后来一想,我的人生旅程也许很短,也许还有一段较长的旅程要走,应该给自己留点时间颐养天年,于是乎便决定提出退休申请。就这样 我恢复了老百姓的身份,过上了平平淡淡的生活。
(2022年5月11日重新修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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